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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职业资格

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09162号)要求,我市2009年将继续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秘书等6个职业的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的职业与级别

1、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3级)、物流师4-3级)、物业管理员4-3级)、项目管理师4-3级)

2、全省统一鉴定职业:秘书(涉外秘书)(5-3级)、营销师(5-3级)、公关员(5-3级)。

二、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报名方式与时间

1、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时间:春季200951617日;秋季2009112122。各报名机构务必于春季414、秋季于1019以前将考生报名数据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录机。

2、职业技能鉴定全省统一鉴定考试时间:秘书、公关员为20095161121,营销师为20095171122各报名机构务必于春季423以前、秋季1029以前将报名数据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录机。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地点

1、参加2009年职业技能鉴定的报考人员可在定点报名培训机构报名。报名时须交42寸彩色标准近照,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培训结业证、原职业资格证书,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并按要求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

2、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数据需在考试前35天报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职业技能鉴定全省统一考试的报名数据需在考试前25天报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加强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前培训质量管理的通知》(陕职鉴发〔200913)文件要求,做好考前培训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擅自缩短培训时间,降低申报条件。报名点要根据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务管理的规定》,加强对考务管理,严格把握考风考纪,杜绝作弊,提高鉴定质量。

4、报名方式及地点:考生可在汉中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定点报名点报名。地点在汉中市北街口人民饭店院内博佳大厦207室和陕西理工学院南区九号教学楼215室。电话:22486378886687;联系人:李子靖,张  慧。

陕西省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直接在本学院5号楼413室报名。电话:2385702,联系人:老师,老师。

其他相关信息可登录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或汉中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sn.osta.org.cn汉中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hzj.osta.org.cn。咨询电话:2626322

                                                          汉中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