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师申报条件及鉴定方式
国家职业资格物流师申报条件及鉴定方式
一、职业定义
在生产与流通领域中,从事或准备从事与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配送、信息服务等物流活动相关的管理人员。
二、职业等级
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三、申报条件
——助理物流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了职业工作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四、鉴定方式
物流师职业资格鉴定分为知识和技能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技能操作考试采用闭卷书面测试方式。
五、收费标准
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3级) 200元/人
来源: 更新时间:2006-03-10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