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市劳社发〔2007〕74号
汉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下达2007年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
考核补贴指标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单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劳动保障厅有关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我市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指标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农民工专项能力考核工作
开展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既可以让农民工免费获得就业的“通行证”,又可以促进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发展,既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又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为此,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要认真学习领会汉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汉市劳社函〔2006〕86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编发的《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汇编》和《陕西省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手册》,认真组织实施农民工专项能力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宣传,努力扩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影响面
各县区在组织开展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中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农民工了解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组织原则、考核办法、考核对象、考核工种以及证书的效力等,引导更多的农民工认识考核工作,积极参与考核工作。要及时总结宣传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使全市农村劳动力及下岗失业人员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有了充分的了解和正确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促进被考核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规范考务,切实提高农民工专项能力考核质量
农民工专项职业考核合格人员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写实性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符合条件的还将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审核要求非常严格。因此,各县区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有关文件,特别要对考核工作的实施步骤全面了解,鉴定考核工作中严格把握鉴定操作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促进这项工作健康发展。要熟练掌握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考前培训、资料准备、鉴定方法、资料汇总等要求,争取从鉴定的方法、程序、组织、资料进行全面规范,促进考核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附件:汉中市2007年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计划表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劳动 农民工 鉴定 通知
抄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汉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7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
汉中市2007年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
考核补贴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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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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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补贴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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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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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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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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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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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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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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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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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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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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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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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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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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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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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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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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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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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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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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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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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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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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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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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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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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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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