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汉市劳社函〔200686

 

 

汉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

 

各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贯彻落实中、省技能就业实施办法,促进我市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的通知》和省厅《关于开展单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省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精神,落实《陕西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是职业技能鉴定的一种方式,它以市场就业为导向,以提高劳动者专项职业技能为核心,依据国家颁布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的对劳动者某一专项职业技能进行的客观评价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鉴定活动。

二、组织原则

全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由市直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和各县区人劳局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考核结束后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政府一号楼601室)统一上报省厅审核办理证书,并为符合条件的考核鉴定人员申请鉴定考核补贴。

三、鉴定考核办法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管理市属鉴定机构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务、核发证书、相关证明资料及数据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协助省鉴定中心做好本市考点的考务管理工作。在考核前10日向省中心提出和申报本市专项职业能力的考核项目,并承担考核鉴定试题申领任务,组织市属鉴定所站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的报名,对享受鉴定补贴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各鉴定考核点负责组织本县(区)和单位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的报名,对享受鉴定补贴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协助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做好考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县(区)及单位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务管理、证书核发、相关证明资料及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具体负责填写成绩通知单,造册登记,并协助鉴定中心办理核发证书等手续,对享受鉴定补贴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收集相关证明资料及数据,并做好汇总上报等工作。专项职业能力一般采用实际操作考核的方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四、鉴定考核对象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主要对象为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适用于社会从业人员广、职业技能单一、经过短期培训可以掌握的职业岗位,服务于运用或准备运用专项职业能力求职和就业的人员。

五、鉴定考核职业(工种)

我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种目前主要集中在建筑类和饮食服务类。建筑类职业工种有:灰土回填、混水墙砌筑、混凝土振捣、箍筋制作、墙﹑地面抹灰、室内瓷砖铺贴、墙面刷涂、卫生器具安装与配管、室内排水管道安装、家用给水管道安装、家用采暖管道安装、暖﹑卫器具维修与疏通、室内线路明敷设、线管配线、室内照明装置安装、装饰灯具安装、电缆直接埋地敷设;

饮食服务类等职业(工种)主要有:包子制作、菜盒制作、菜加馍制作、炒面制作、扯面制作、豆腐脑制作、粉汤羊血制作、锅盔制作、锅贴制作、饸饹制作、葫芦头泖馍制作、火锅制作、煎饼制作、金糕制作、烤肉制作、凉粉制作、卤面制作、馒头制作、牛肉拉面制作、肉饼制作、肉加馍制作、陕西面皮制作、烧饼制作、手工面制作、水煎包制作、水饺制作、水盆羊肉制作、肉丸糊辣汤制作、羊肉泡馍制作、油条制作。

六、鉴定考核费用

对于符合文件规定的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人员,不收取鉴定考核费用,财政给予一次性鉴定补贴,补贴标准为70/人。鉴定补贴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审核后符合条件的鉴定人数拨付到各县区和相关机构。

七、鉴定补贴申领办法

职业技能专项能力考核补贴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从省财政厅下达的再就业补贴中切块使用。全市承担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各类机构要严格核查享受补贴人员的资格条件,按照鉴定考核程序、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实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核合格者由鉴定机构登记造册,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初次鉴定考核的农民工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职业培训机构出具的职业培训证明),按隶属关系上报鉴定中心申报。各县区鉴定考核点对上报材料初查后,上报市鉴定中心审查;市鉴定中心对所属鉴定机构上报材料审查后,报省鉴定中心复审,核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上报相关资料,申请并拨付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

八、证书管理及效力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国统一通用的写实性证书。该证书是劳动者能够熟练掌握并应用某项实用职业技能的证明,表明劳动者具备了从事某职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工作能力。《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在国内通用,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今后申报相同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时,凭证书可免试该技能单项操作的内容。

九、补贴申请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须提供的资料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陕西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经费申报表;本批次的考生信息和考核成绩花名册(合格人员,含电子版);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口本、户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复印件。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每一百人为一册,封面标明XXX--XXX序号(如:001--100)每张纸的上半部分为证书复印件,下半部分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并标明与花名册顺序相一致的编号。各县区或鉴定机构一定要认真审核,确认农民工须具备农业户口,并确保身份证件的有效期。

十、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强化考核措施,根据本地区就业需求情况,选取鉴定中心已开发公布的项目,积极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各鉴定考核点要动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积极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鉴定考核工作要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要求和技术规程认真组织考核。因企业或培训机构要求,确需在工作现场进行考核的,报市鉴定中心同意后可统一组织安排。各级鉴定机构要严格把握享受鉴定补贴人员的条件,加强补贴经费管理,杜绝弄虚作假,套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现象,确保鉴定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对违规违法的鉴定机构或工作人员,将追究其有关责任。

 

 

 

 

 

 

 

 

二○○六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劳动 职业技能 鉴定 通知

抄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汉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61012印发

共印30份       

 

 来源:  更新时间:2007-05-30  阅读次数: